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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要钱,“套路贷”要命!小心分分钟让你倾家荡产!

2018-01-29 长江公益律师团


“套路贷”金融骗局正在疯狂圈钱

很多人赔得倾家荡产


最近央视报道了一个可怕的骗局:

“借5万还180万,60岁老人跳楼逃生”



前不久

上海警方接到报警

↓↓

报警人严大爷:


我在家被人绑架了好几天,今天趁扣押我的人睡觉的时候从二楼的家中跳下了才得以逃生!


这是人都是以前的债主,他们来找我,并且在上面睡觉,但是我已经很久没有睡觉了。因为他们用灯照着,不让睡。

这位60岁老人

究竟欠了什么债

以至于要跳楼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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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严先生接到推销小额贷款电话,当时正缺钱的严先生和打电话来的所谓贷款中介开始接触打算借5万元,却被贷款中介告知:想拿到5万借款必须签8万元的借款合同


实际上,严先生签了这样一个虚高的借款合同后,贷款中介和小额贷款公司以中介费手续费、车马费等名义,从5万元中又拿走了7000元,严先生只拿到4.3万元。


在拿到贷款两个月后,严先生家里突然来了一帮人,威胁他还钱,严先生拿不出这笔钱后,这帮人又进行另一个套路——逼着严先生写了欠条


意思及时你现在拿不出这笔钱不要紧,你吃在还是要还这笔钱,但欠条你要写给我,我要有一个保障。


在催债人不断上门骚扰和威胁的情况下,严先生又签下一份欠款18万元的借款合同,此事最早接触严先生的贷款中介再一次出现,让严先生用自己唯一的房子来做抵押。


2016年11月,严先生按照对方的办法:

对方欺负严先生是个老人,又是一人独居,催债人胃口越来越大,企图通过非法拘禁严先生,逼他再签下一份180万元的借款合同!


这个触目惊心的骗局,就叫做套路贷:环环设陷,步步套牢,借钱收取利息只是一个外壳,核心就是片区你受众最值钱的房产!



这种穷凶恶极的“套路贷”

到底是怎么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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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骗局通常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旗号,实际上绝大多数并不是国家授权的有权经营放贷业务的正规小额贷款公司(注:按照国家规定,是不是正规小额信贷款公司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上可以进行网上查询),属于非经国家授权以办理民间借贷为幌子实施的放贷行为,以下我们把这些人简称为“放贷人”。


“套路贷”分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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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步:签订虚高借条


比如借10万元,欠条写的却是20万元。通常借款人都不会傻到让写多少钱的欠条就写多少,此时骗子最常见的话术是“虚高借条是民间借貸的行规,主要目的是为了担保借款人不还钱。所以要将违约金以及后期催要费用也写进去,如果按时还钱则不需要还虚高金额。”

2

第二步:“伪造”银行流水


借款人签下欠条之后,会带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拿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比如放贷人会与借款人一同到银行转账,他们先将欠条上允诺虚高的金额20万元打入借款人卡中,接着让借款人取出,然后拿走其中的10万元,而借款人却没有拿到还款单。最后借款人实际到手的钱只有10万元,但是银行流水却显示有20万元进账。

3

第三步:“平账”


也是在这一步,原本的账务可能膨胀几十倍。一旦借款人违约,“借贷公司”就会用“平账”的方式解决。


为了“平账”,借贷公司会故意让你违约,比如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借款人无法联系到;或是违约的条款设置的非常苛刻,比如“逾期还款”的时限是按小时甚至分钟计算,债务就翻着倍地往上涨。总之,就是要把借款者逼上“还不出”“还不清”的绝路。

4

第四步:暴力手段骗取房产


比如家门口泼油漆、撬借款人家里的门、一路尾随借款人等。借款人无法社交也没有生活,只能躲躲藏藏。不少人通过这些公司借款后,原本借款金额仅为10万、20万左右,最后都“滚雪球”滚成了3、400万,同时还损失了家里的房产。


请您记住:


“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您已陷入了“套路贷”陷阱

务必及时报警


“套路贷”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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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施“套路贷”行为的,可参照以下情形加以认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套路贷”犯罪时,未采用明显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则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产的诈骗行为,一般可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套路贷”犯罪时,既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又采用了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同时构成诈骗、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多种犯罪的,依据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按照处罚较重的定罪处罚。


在“套路贷”犯罪案件中,相关犯罪嫌疑、被告人不明知真实借贷情况,帮助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或者滋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正常生活行为,或者帮助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的,对该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

我们该如何避免落入陷阱呢?


(1)在进行借款前,借款人一定要上网查询相关公司的资料,看其是否正规。


(2)不法分子会伪造银行流水等资料,这些资料普通借款人无法识别,因此对借款人来说,这些资料最好都保存下来,并对借款过程进行录音。万一是“套路贷”,之后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


(3)每个人的还款能力不同,无收入或收入较低的群体最好不要向这些小贷公司借款,更不能借款消费,拆东墙补西墙,不然那就是一条不归路。


最后再次提醒:

如果借款中一旦发现问题

特别是利息超过法定上限

或对方有刻意绕开法律管制

签署虚假合同的行为

一定要立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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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 | 金融圈

编辑 | 朱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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